平顶山市水利局发言材料

发布单位:办公室

时间: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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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机制  再造秀美山川

(2008年4月22)

    平顶山市位于淮河流域沙颍河、洪汝河水系上游。全市土地总面积7882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和丘陵区面积占75%,原有水土流失面积4508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7%,属全省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之一。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组织山区人民群众开展大规模综合治理,已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00平方公里,平均每年100平方公里。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后,面对“两工”取消新形势,积极探索,开创了在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发展的新模式。具体做法是:

    一、大户承包,民办水保

    为解决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流失面积又亟待治理的局面,我们提出了“向荒山要绿色,向穷山要财富,向社会找资金”的指导思想,通过采取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融集社会资金,通过水土保持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社会干水保的新路子,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特别是“大户承包”模式,在弥补国家资金投入不足、促进群众致富增收以及幅射周边开展“四荒”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我市水保治理的最主要形式。如鲁山县依托荒山资源丰富优势,以招商引资为契机,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和“荒山承包经营权一定50年不变”的政策,对“四荒”地公开拍卖,由大户买断经营权,实行独资承包或股份合作经营。为支持该项改革,该县把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和其他涉农资金捆绑使用,扶持大户所包荒山的水源工程建设。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水土保持投入机制的建立,很快催生了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水保生态庄园,带动了全县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据2007年调查,仅鲁山县大户承包荒山面积就达40万亩,涌现出200亩以上荒山造林大户270家,其中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82家。

    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

    我市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于山丘区面积大、耕地面积小、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侧重加强对群众开发荒山、脱贫致富的宣传引导工作,使群众看到希望在荒山,出路在治山。同时坚持一事一议,依靠集体力量解决一家一户不能解决的规模治理问题。如叶县常村乡是一个偏远山区乡,也是省级贫困乡,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经济落后。该乡每年冬季集中全乡劳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治理一到两条小流域。经过多年集中连片治理,治理区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粮食产量由原来的150斤增加到260多公斤。农村税费改革后,乡党委、政府结合该乡实际,在广泛征求村组、群众意见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乡人大主席团形成决议,继续组织全乡大会战。全乡37个行政村,每年集中7天时间,集中治理2平方公里左右,平均每天出工2000余个,出动车辆260台,共计出动劳力14000个,车辆1800多台次。为调动群众出工投劳的积极性,乡里捆绑使用有关支农资金,对出动的劳力和车辆给予适当补贴。我市鲁山县、汝州市、郏县的多数乡镇,都是通过采用“一事一议”办法,保证了新形势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持续开展。

    三、政府扶持,政策保证

    为调动全社会民营办水保的积极性,我市坚持对于积极投入水保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扶持,同时在政策上也给予充分保证。依照豫财办农[2005]182号文件精神,舞钢市政府出台了《舞钢市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于农户、农民合作组织、村集体和其它社会经济组织等自愿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项目,均可申请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治理1平方公里补助1万元,连片栽种300亩以上经济林果的,每亩补助600元。石漫滩水库南岸杨庄乡冯连庄村水保生态示范园,由舞阳钢铁公司的一名退休干部投资建设,承包荒山面积1500亩。根据水利部门的规划,投资人将原有的坡耕地改造为大块梯田,栽种水保林1000亩,经济林果500亩,并修建了3座塘坝,总投资150余万元,享受政府补贴31万元。2006年至2007年,有21户治理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荒山承包大户得到政府补贴,带动了水保治理工作在舞钢市的全面开展。

    四、结合城郊绿化,推进城市水保

    平顶山市北邻落凫山、平顶山,南靠九里山、凤凰山,城郊工矿企业多,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严重。为改变环市周边生态环境,近年来,我市结合争创全国旅游城市和近郊森林绿化,强力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措施是:首先从改革管理体制入手,推行业主经营式开发。把荒山切块划分后承包给资金雄厚、善于管理的大户,按照园林景区整体规划,打造高品位的水保生态庄园。二是政府投资建设水源工程,无偿补助苗木,从资金上大力扶持承包户。三是加大厂区、矿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力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绿化治理,改善矿区环境。2007年,我市市辖的四个区仅区级财政用于水土保持水源工程和造林苗木的补助就达560万元,工矿企业用于水土保持工程的投入420万元,承包大户投入1100万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平方公里。通过2005年以来的连续治理,我市北山和南山共栽种各类水保林和花木650万株,修建蓄水塘坝42座,高标准绿化矸石山6座,形成两条绿色长廊,成为市民郊游、休闲、餐饮的场所。

    五、加强水保执法,遏止人为水土流失

    平顶山市矿产资源丰富,但每种矿藏开采,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为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破坏极为严重。近年来我市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为突破口,使监督执法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对新建项目水保方案的编制工作采取多部门联动,从源头控制,严把项目审批关。市水利局主动加强与市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的联系,在项目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2005年以来,我市应编水保方案的新建项目42个,已编制并通过审批的项目36个,方案编报率达到85%以上。同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法》“三同时”制度,切实遏止人为水土流失。

    近年来在水土保持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与兄弟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水土保持法》,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为建设小康社会、再造秀美山川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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