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水利局大会交流发言

发布单位:省水利信息中心

时间: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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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建设程序  创新管理模式扎实做好新常态下水利工程建管工作

    信阳位于淮河上游,是洪涝干旱灾害多发地区,水利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我市抢抓水利发展机遇,先后实施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全市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水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尤其是2014年,我市水利建设项目达到317个,总投资超过18亿元。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按时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我们按照省水利厅的部署和要求,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各项水利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4.6亿元,基本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2014年10月,水利部稽察组对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我市在财政部开展的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绩效评价中也取得了优异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模式,严格招标投标程序
    一是创新项目法人组建模式。在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信阳水利实际,整合市、县技术力量,积极探索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大胆创新项目法人组建,采取大中型骨干水利建设项目由市政府统一组建项目法人,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以县区为单元组建项目法人的办法,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建设专业化管理水平。二是严格工程招标投标。认真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规定,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同时,我们还采取小型水利项目“打捆招标”、水库防渗等专业性较强的技术项目单独招标的形式,吸引大单位、大企业前来竞标,择优选择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制造企业。三是落实工程建设责任。与各县区水利部门签订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书,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完善机构,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一是积极与各县区政府进行沟通协调,指导全市9个县区全部成立了质量监督机构,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及简易检测仪器,划分和明确了市、县两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责权,率先在全省实现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全面覆盖。二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市、县质量监督机构按照监督责权,严把监督方案制订、项目划分确认、质量核备与核定、法人验收监督、问题跟踪处理和质量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三是积极推行质量巡检、突检及竣工验收前检测制度,及时发布水利工程质量简报通报信息,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跟踪问效。目前,我市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均处于有效控制状态,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我局也连续在2012年、2013年荣获市政府表彰的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三、加强督导,确保工程建设进度
    一是建立了水利工程建设联动督导检查机制,成立3个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水利工程进度、完成率、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督导、督查、督办。二是定期向各县区政府和水利部门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进度严重滞后的县区约谈其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三是聘请了一批在设计、施工、管理、计划、财务等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指导小组,对在建工程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全力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四、积极争取,全力落实配套资金
    信阳是老区、苏区、贫困地区,财政收入仅80亿元,财政支出达335亿元,主要依靠转移支付维持运转。2014年,我市水利工程项目市县配套资金达1.48亿元,资金配套压力很大。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反复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沟通,得到了市领导的大力支持,市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期配套资金2252万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2014年年底,市政府主要领导又专门研究解决水利工程配套资金问题,再次安排了35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加上各县区落实的县级配套资金,基本保证了全市工程建设需要。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市相比,仍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积极借鉴和学习兄弟市在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规范管理,确保各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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