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日报信息(第15期)

发布单位:水政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时间: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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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省水利厅组织实施河湖执法三年行动

为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关于加强执法监管的总体部署,6月21日,省水利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河湖执法三年行动,并印发了《河南省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涉河建设、违法倾倒堆放废弃物、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活动为执法重点,进一步加强河湖执法工作,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经过3年的努力,到2020年实现河湖执法监管体系完备、河湖违法案件大幅下降、河湖管理秩序优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的目标。

三年行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18年底,全面建立执法台账,河湖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重大违法行为全部立案查处,侵占河湖、非法建设、倾倒垃圾废弃物等违法行为显著减少,河湖管理秩序明显好转,河湖面貌明显改善。第二阶段是:到2019年底,历年积累案件和年度立案案件整改落实率完成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底,历年积累案件和年度立案案件整改落实到位,河湖管理秩序优良。

    二、省水利厅公布2017年度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经省人民政府审定,日前,水利厅公布了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成果。 全省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三条红线”落实取得新进展。

结果显示,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考核等级全部为良好以上,其中许昌、南阳、驻马店、济源、焦作、信阳、平顶山、郑州、周口、洛阳等10个省辖市和永城、汝州、长垣、巩义等4个省直管县(市)为优秀等级。安阳、三门峡、漯河、开封、商丘、鹤壁、濮阳、新乡等8个省辖市和兰考、滑县、鹿邑、邓州、固始、新蔡等6个省直管县(市)为良好等级。 

根据今年3-5月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全省各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情况的现场检查,以及技术复核和综合评价,2017年度,全省各地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要部署纳入考核内容,在指标控制、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全省全年用水总量233.767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41.5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7.5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8,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0.0%。国家明确河南省的5项水资源管理主要指标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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