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 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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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务)局: |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省水利系统相关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入河排污口监管、生态水量调度、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河长制湖长制落实等重点工作信息。 2.信息报送工作自6月4日起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结束。期间,每天上午10点前,上报各单位前一日工作信息,经单位负责同志签字或盖章后报至厅水政水资源处。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要于 6月12日前将信息报送责任单位和联系人、联系方式报送省水利厅。 联 系 人:张毅 0371—65571166 电子邮件:610893397@qq.com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