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综治办《关于印发<2018年省综治办工作要点>的通知》(豫综治办〔2018〕15号)精神,结合我厅实际工作,特制定2018年河南省水利厅综治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河南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综治委的部署,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坚持以强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统领,坚持以社会治理创新为动力,坚持以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为重点,全厅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全厅安全和谐稳定。
一、进一步压实综治平安建设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水利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处室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综治平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是综治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综治平安建设的责任。加大保障力度,在人、财、物上予以优先保障,全力保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厅机关各处室还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对厅属单位综治平安建设的协调督导责任。
二、坚持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平安建设宣传常态化、社会化。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办法,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和政府创新综治平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同时进一步加强平安水利建设宣传,突出宣传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移民安置、河长制、农村安全饮水、水利扶贫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抓住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机遇,树立主动宣传、深入宣传的理念,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提高公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厅实际开展扫黑除恶排查和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打击河湖违法采砂、暴力破坏水利设施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消除黑恶势力土壤和影响。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推动,深化线索排查、专案攻坚、打击处理,并加强暗访抽查、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效果落实。
四、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紧密结合我厅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坚持警示教育、落实防控措施,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严防邪教问题与其他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叠加,实现全厅无邪教组织、无邪教人员、无邪教活动、无邪教案件。
五、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法律宣传力度,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厅广大干部职工和家属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融资理念,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
六、扎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治理。按照省综治办要求,深化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治理,以基本解决未成年人溺亡问题为目标,继续在全省水利系统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警示教育力度,确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4月份制定方案,4至8月份集中实施,9月份总结讲评。
七、加强法治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工作。建立完善日常学习法律法规制度和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抓好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专题讨论等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八、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强化改革创新、责任落实、依法治理、风险防控、科技兴安、基础保障,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大力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消防安全工作要点》,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以“关注消防 平安你我”为主题,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为目标,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实战演练,有效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防火意识和防火能力。
十、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要求,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事中妥善处理上来,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分析涉及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切身利益并可能影响稳定的人和事,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问题积累、矛盾上行。坚持依法分类引导群众按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严格控制进京到省越级上访。
十一、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因违法行政、违规操作引发矛盾问题。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本处室本单位各项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按照“应评尽评、全面客观、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使评估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保障民权的过程,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矛盾问题。
十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促使干部职工把平安创建的思想融入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防范,确保办公区、家属区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深入组织开展“平安系统”、“平安单位”、“平安处室”、“平安小区”、“平安家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强化预防与管理措施落实,确保单位内部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灾害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