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
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
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河长制办公室:
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在组织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时参考。由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经审定印发后请报送省河长制办公室一式两份。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1071号)
2017年9月26日